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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通报我省保安服务业主要情况并解读《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10-1-15 9:31:00  信息来源:新闻办   

 



 


 

 

 



     114上午10时,省厅召开2010年第2次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副主任吴卫云主持,省公安厅治安巡警总队领导沈冬向新闻媒体通报我省保安服务业二十多年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和《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64号令)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等有关情况。自19851月我省第一家(全国第二家)保安公司厦门市湖里开发区保安服务公司成立以来,我省保安服务企业在各级公安机关的直接领导和管理下,走过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不断发展的历程。截至2009年底,全省经公安机关批准开办的保安服务企业有118家,保安从业人员达到了10万多人。如果加上内部单位保安和物业企业的保安组织,目前全省保安从业人员达20多万人。二十多年来,我省保安服务企业和广大保安人员始终工作在维护社会治安和经济建设的第一线,在维护全省社会安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取得了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据统计,仅2000年至2008年,全省保安服务公司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亿多元。全省保安员共提供各类破案线索2万多条,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24千多人。会上,沈冬还向媒体详细解读了今年11日起正式施行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包括保安服务的范围,保安服务公司的行业准入制度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的备案制度,保安员的条件和保安员的管理、培训以及权益保障,保安服务行为、监督管理等。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新闻频道、福建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福建新闻广播、福建交通广播、东南快报、福州日报、福州晚报、海峡导报、厦门日报、泉州晚报等11家媒体记者出席了新闻发布会。

 

福建省公安厅新闻发布会新闻稿

省公安厅治安巡警总队领导  沈冬
2010114 日)

大家上午好!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今年11日起正式实施。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主要就是通报我省保安服务业二十多年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和《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等有关情况。

一、我省保安服务业二十多年来取得了辉煌成就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完善,我国社会发生了深刻变化。民营、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企业相继产生,商业性展览展销及文化、体育活动大量增多,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安全服务的需求日趋增加,仅靠公安机关无法满足这些需求。为适应新形势下社会安全防范工作的需要,198412月,广东省深圳市蛇口区公安机关组建了我国第一家保安服务公司,标志着新中国保安服务业的诞生,从此翻开了新中国的保安历史。我省是全国保安业起步最早的省份之一,起步早,发展也很快。继深圳市蛇口区保安服务公司之后,19851月我省第一家,也是全国第二家保安公司厦门市湖里开发区保安服务公司正式成立。二十多年来,我省保安服务企业在各级公安机关的直接领导和管理下,走过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不断发展的历程。

第一阶段为1985年至1987年试点阶段:19851月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后,我省保安服务公司建设进入试点阶段。这个时期也正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初期。

第二阶段为1988年至1991年起步阶段:19887月,国务院批准了公安部《关于组建保安服务公司的报告》,进一步明确了保安服务公司的性质、经营范围等。从此,保安服务公司在全省逐步发展起来。这三年时间里,保安服务公司的发展远远超过了初期的三年。我省保安服务公司发展到25家,保安从业人员达到了数千人。

第三阶段为1992年至2000年发展阶段:邓小平南巡讲话后,19925月,公安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保安服务业工作的通知》,我省保安服务公司进入了的发展阶段。这八年时间里,全省保安服务公司发展到62家,保安从业人员达到了1.3万余人。

第四个阶段为2000年至2009年快速发展规范阶段:各地公安机关以贯彻实施全国保安工作大会精神、公安部《关于保安服务公司规范管理的若干规定》和《福建省保安服务管理办法》为契机,全省保安服务业进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截至2009年底,全省经公安机关批准开办的保安服务企业有118家,保安从业人员达到了10万多人,是2000年保安服务企业的近2倍,保安从业人员是2000年的近10倍。如果加上内部单位保安和物业企业的保安组织,目前全省保安从业人员达20多万人。

与此同时,全省各地保安服务公司的服务范围已从过去的单纯提供看门护院式的人防服务,逐步向以人防服务为基础,人防技防相结合、区域性安全技术防范接报警服务、GPS卫星定位系统的应用、安全技术产品的研究与开发、安防工程的设计施工、物业和社区、停车场的保安管理、金融和贵重危险物品的守护和押运以及消防服务、保安咨询等全方位的保安服务发展。特别是保安金融押运工作发展迅速。截至目前,全省开展武装押运服务的企业有18家,有专用防弹押运车981辆,防暴枪1841, 全省金融单位的6000多个营业网点以及有关单位和群众的现金、有价证券、珠宝和文物字画等贵重物品提供专业化的保安守护、押运服务,占全省金融营业网点总数的85%以上,去年保安押运营业额达3亿多元。二十多年来,我省保安服务企业和广大保安人员始终工作在维护社会治安和经济建设的第一线,在维护全省社会安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取得了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维护了客户单位良好的生产、生活和内部治安秩序。全省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员在提供保安服务中,发现和消除了大量不安全隐患。据统计,2000年至2008年,全省保安服务公司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亿多元。

二是积极参与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及时发现、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2000年至2008年全省保安员共提供各类破案线索2万多条,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24千多人;仅2008年全省保安员共提供破案线索3208条,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2151人。

三是在公安机关领导和指挥下,参与抢险救灾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并承担了一些过去由公安机关承担的大型商贸文体展览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缓解了警力不足的矛盾。当前公安机关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而社会对安全服务的需求却不断增加,警力不足的问题十分突出。近年来,我省广大保安服务企业和保安人员在履行好、完成好保安服务的同时,积极主动地参与抗击台风等各种自然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体现了保安企业的高度社会责任感,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和普遍赞颂。2008年为确保北京奥运会火炬福建站传递安全顺利进行,福州、泉州、厦门、龙岩等地保安组织按照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全体动员,全力以赴。据统计,全省共有41家保安服务企业,10182名保安员配合公安机关直接参与奥运火炬接力安保各项工作,确保了整个火炬传递团队在福建境内运行安全顺利、秩序井然。2009年,全省保安企业     派出保安员参加大型商贸文体展览活动的安保工作14.3万人次,不仅满足了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服务需求,也减轻了公安机关的负担,缓解了警力不足的矛盾。目前福州、厦门、泉州等城市和晋江、石狮、福清等沿海发达地区,保安队伍数量已经远远超过当地警察队伍数量,成为公安机关直接掌握的一支重要的治安机动力量,在社会治安防范工作中起到了保一方平安的作用。

四是服务国家建设,推进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保安服务公司自身的发展,为社会提供了就业空间,吸纳安置了大量城市下岗职工、待业青年和农村剩余劳动力,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就业压力。同时,保安服务业运用了大量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了我国公共安全技术的开发应用,以及金融、保险等相关产业管理和运作模式的改革创新。在取得充分社会效益的同时,也取得了相应的经济效益。2008年,全省保安企业年营业额为8.4亿元,年创利税9138万元。一些保安企业成为了当地的纳税大户。

五是支持社会公共安全事业,将公司绝大部分经济效益转化成社会效益。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来,全省保安企业支持公共安全事业经费达2.3亿元,各级党委、政府、公安机关调动使用保安员26万人次。

六是涌现出了一批管理较为规范的保安服务企业和忠于职守、技能精湛、献身保安事业的优秀保安员。2000年至2008年,我省有19268人次保安员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表彰、756名保安员在保安工作中光荣负伤、13名英勇牺牲。仅2007年就有137名保安员在保安工作中光荣负伤、5保安员英勇牺牲。2000年和2005年,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公安部通过媒体公布、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评选,在全国保安企业中,诞生了两届全国十佳保安服务公司 80先进保安服务公司和全国十佳保安员优秀保安员。我省晋江市保安服务公司、厦门市保安服务公司分别荣膺十佳保安服务公司先进保安服务公司殊荣;曾芝强(铁路)、王清发(厦门)等八名荣获十佳保安员优秀保安员荣誉称号2007何早生、李养清等四位保安员分别被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省总工会授予福建省技术能手 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刘宇、张春仙等十二名保安员共青团福建省委授予福建省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

二、《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

20091013,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第564号),公布了《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九章、五十二条,201011起施行。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保安服务管理行政法规,既是公安机关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法律依据,也是规范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保安员以及保安服务活动的重要法规。条例的出台,改变了我国保安服务活动无法可依的局面,对我国保安管理体制作出重大调整,具有划时代意义。条例的实施,对于改革和依法加强保安服务业管理,培育竞争有序的保安服务市场,促进我国保安服务业健康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

条例的主要内容有:

    (一)明确界定了保安服务的范围。

    为了将保安服务活动全部纳入公安机关监管,条例对保安服务范围作了三个方面的规定:一是保安服务公司根据保安服务合同,派出保安员为客户单位提供的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二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从事的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三是物业服务企业招用人员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的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其中,自行招用保安员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在条例中统称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

    (二)规定了保安服务公司的行业准入制度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的备案制度。

保安从业单位,包括保安服务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两类,其中保安服务公司中包括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公司。根据保安从业单位的不同特点,条例作了三个方面规定:一是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经公安机关许可,有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注册资本,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有符合条件的保安员、管理人员,有健全的管理制度。二是设立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还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划和布局,有10倍于一般保安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国资控权,有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守护押运人员。三是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内容包括: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保安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及建立规章制度的情况,且不得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提供保安服务。违者最高可处5万元的罚款。    

(三)对保安员的条件和保安员的管理、培训以及权益保障作了规定。

    保安员是保安服务的具体承担者,一方面要严格管理,另一方面也要保障其合法权益。为此,条例作了三个方面的规定:一是明确了担任保安员的条件,规定经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同时规定有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等几种情况不得担任保安员。二是明确保安从业单位对保安员负有管理和培训责任。保安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定期对保安员进行考核管理和根据保安服务岗位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保安员的服务水平。三是规定了保安员的权益保障。为保护保安员合法权益,增强保安服务工作的吸引力、凝聚力,促进保安队伍的建设和发展,条例对保安员权益保障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1.规定保安员依法从事保安服务活动,受法律保护。保安员在保安服务中可以采取查验、巡逻、守护、安全检查、报警监控和设立临时隔离区等措施。2.规定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需要,为保安员配备必要的装备。3.规定保安员有权拒绝保安从业单位或者客户单位的违法指令,保安从业单位不得因保安员不执行违法指令而解除与保安员的劳动合同,降低其劳动报酬和其他待遇,或者停缴、少缴依法应当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4.保安从业单位应当依法保障保安员在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应当与保安员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并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的风险程度为保安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保安员因工伤亡的,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烈士褒扬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抚恤优待。

    (四)对保安服务行为作了规范。

    保安服务行为与公民、法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密切相关,为了规范保安服务行为,条例作了五个方面的规定:一是保安服务公司应当与客户单位签订保安服务合同并至少留存2年备查,对拟提供的保安服务的合法性应当进行核查。二是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治安保卫重点单位不得聘请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保安服务公司提供保安服务。三是保安员为履行职责可以进行查验有关证件、登记、巡逻和守护等活动,但不得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阻碍依法执行公务。从事武装守护押运的保安员需要使用枪支的,依照《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四是保安从业单位对在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和报警记录应当至少留存30天,且不得删改、扩散。五是保安服务公司跨省级行政区域提供保安服务要向服务所在地设区市公安机关备案。

    (五)对保安服务的监督管理作了规定。

为了对保安服务活动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条例作了四个方面的规定:一是公安部负责全国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二是公安机关应当指导保安从业单位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并负责督促落实。三是公安机关应当公布投诉方式,受理投诉,并及时调查和处理。四是公安机关建立保安服务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记录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保安员和查处违法行为的相关信息

目前,公安部有关贯彻条例的实施意见尚未出台,待公安部意见出台后,我省将根据公安部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实施细则,认真抓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全面推动我省保安服务管理改革与发展,促进治安防范工作社会化。

最后,感谢新闻界的朋友们长期以来对我省保安事业的关心支持,希望你们继续关心、关注我省保安服务业的发展,继续监督、支持保安业的发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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