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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安厅关于给福州市公安局“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参战单位记集体二等功的命令
发布时间:2010-1-21 0:00:00  信息来源:政府信息公开   文号:闽公令〔2009〕112号

福州市公安局:

2007年,你局在已有工作成效的基础上,继续把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首要任务,保持对黑恶犯罪的凌厉攻势。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福州市公安局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参战单位记集体二等功,颁发奖状、奖金。

此令。

 

 

 

公安厅厅长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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